社區禁養的狀況已經要被改善了!2017年立院共識刪除公寓禁養寵物條例

現今社會越來越多人飼養貓狗等毛小孩,卻常常苦於租屋處不可養寵物而得四處尋找落角處,多數公寓大廈管理委員會有禁止飼養寵物規定,但國民黨立委王育敏認為是寵物也是伴侶,因此提案修法。

內政部提出的建議修正條文,將現行法修正為,「住戶飼養動物,不得妨礙公共衛生、公共安寧及公共安全。除其他法令另有規定外,不得禁止飼養寵物」。針對第23條住戶特別規定中包含禁止飼養動物,也修正為住戶飼養動物之管理規定。

王育敏另提案將現行第16條「住戶飼養寵物,不得妨礙公共衛生、公共安寧及公共安全,但法令或規約另有禁止飼養之規定時,從其規定」修正為「管委會不得以規約或區分所有權人會議決議禁止飼養寵物」

以前養寵物找住所真的很不方便,新法開放的是民眾飼養寵物權利,一旦寵物進入公共區域,不管是吠叫、便溺都要接受社區管委會規範。

內政部也提到,《公寓大廈管理條例》第47條,住戶若違反規約或區分所有權人會議決議,經管委會處罰、縣市政府處罰,一直不遵可強制遷離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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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7年立院共識刪除公寓禁養寵物條例

居住環境品質一定是所有住戶優先考量的,飼養寵物必須也考量到鄰居的生活品質,建議飼主若發現家中寵物易吠叫,可先尋求專業訓犬師幫助調整,或是像獸醫師了解是否有其它讓牠不安吠叫的原因。

在這個將寵物視為家人的時代,相信寵物友善環境會越來越進步的!相對的飼主也更需要有愛護環境的共識,才能維持大家的權益,一起加油(擊掌)

#廢除禁養條款  #住戶維持三安原則
#NPIC與你一起關心寵物大小事  #牠若健康陪你長久

參考資料:https://n.yam.com/Article/20171121758069